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直接辦理證明商標注冊申請時,除提交按照規定填寫打印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商標圖樣、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申請人蓋章確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提交申請的具體要求,請查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申請指南”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