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申請國外專利?
專利是具有地域性的,因為各個國家的專利體系并不完全一致,獲得授權的專利僅在審批該專利申請的國家法所及的區域有效。當然,隨著專利體系的發展,允許區域專利存在,比如歐專局,審批完成后,只需要交進入國家的費用就可以在歐專局相應國家生效。專利只有在相應國家得到申請,才能得到相應國家應有專利保護權,而在其他未申請國家將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申請國外專利,那么企業“走出去”將會受到:
一是遭遇海外知識產權訴訟的威脅。企業一旦在海外遭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將面臨非常高的維權成本。一方面海外很多國家知識產權判賠金額非常高,并且有越來越高之勢。另一方面,與賠償費同樣居高不下的還有訴訟成本。以美國為例,企業知識產權訴訟費用平均高達500萬美元,加之語言等因素,中國企業往往花費更多。因此,我國企業在國際化發展中往往陷入“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兩難境地。在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不打,意味著要支付高額的賠償費用;打,則意味著要支付高額的訴訟費用。
二是難跨越技術標準中的知識產權障礙。技術標準中的專利是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焦點問題,在電信和半導體等領域最為凸顯。一些標準涉及大量核心專利,要想融入產業鏈,就必須采用標準,而采用標準就必然涉及專利許可。但我國企業應對這方面問題的意識、能力和手段都還比較弱。
三是技術引進中知識產權問題頻發。我國企業在技術引進或專利許可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知識產權問題,比如合同中附帶不合理的技術實施限制,不允許我國在此基礎上進行再創新或無法擁有再創新所形成的知識產權等限制條款比較多。專利許可收費方式也不盡合理,比如擁有某一個部件的專利卻要按照整機的價格比例收取專利費等。再比如購買或獲得許可的外方知識產權有一定水分,摻雜著無效或非必要專利等。
四是知識產權附加值未能體現。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因缺少知識產權布局,產品無法體現知識產權附加值,利潤率很低,甚至賠錢。
五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到位。當前,我國也有不少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遇到產品被他人仿冒或侵權,造成損失的情況。
二、該如何申請國外專利?
國外專利申請主要分為PCT國際申請、巴黎公約和單一國家申請。